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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办要求加快无缝钢管结构调整 规范铁矿石流通

 

 针对无缝钢管工业当前存在的重复建设严重、产能过剩、铁矿石流通秩序混乱、资源环保压力加大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,《意见》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。

    《意见》要求坚决抑制无缝钢管产能过快增长。要切实制无缝钢管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,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,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、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。要严格履行钢铁项目审批和核准程序,坚决制止以淘汰落后产能等名义擅自建设钢铁项目。

    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。要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,中央财政要加大对钢铁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,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挂钩。对未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任务的地区,要严格执行项目“区域限批”规定,暂停对该地区其他建设项目的环评、供地和核准审批。

    要加快无缝钢管企业兼并重组。要进一步提高我国无缝钢管产业集中度,培育形成3-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、6-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。力争到2015年,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%提高到60%以上,推动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。要抓紧完善和落实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,在项目审批、土地供应、贷款授信、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方面,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支持。

    要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。要通过行业自律,进一步提高铁矿石进口经营集中度,抑制囤积居奇、倒买倒卖、哄抬铁矿石价格等行为。要建立长期稳定的铁矿石进口渠道。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,支持国内用户和国外供应商加强协调协作,建立长期稳定、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,保持进口铁矿石的合理价格水平。

    要推进国内铁矿开发和“走出去”战略的实施。要加大国内铁矿石资源的勘探力度,增加资源储量。研究降低国内铁矿石生产和开采企业负担、提高国内铁矿石资源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。鼓励钢铁和矿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铁矿石资源勘探开发,在境外建立稳定、可靠的铁矿石供应基地。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到国外建设钢铁厂和无缝钢管工业园区,努力提高钢铁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。